根据浙总工办〔2017〕102号关于评选表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经组织推荐,征求学校各分工会、组织部、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意见,报校党委同意。现推荐方晓红同志为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
公示期: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
如有疑义请联系工会2095013或监察室2095018
校工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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