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海岛传统建筑成为小城镇综合整治的风景线
作者:翁源昌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我省践行“两山理论”、加快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又一次创新实践,通过综合整治实现乡容镇貌的巨大变化,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综合整治行动重点不仅是解决小城镇“脏乱差”环境问题,而且通过整治行动打造特色小城镇风貌,为全国小城镇发展提供“浙江样板”。
可以说,这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亮点是小城镇“面子”整治与文化“里子”提升互为一体,共同发展。传统乡村建筑是展示小城镇独特文化风貌,让人们记得住乡愁的重要载体,与小城镇文化“里子”提升有着密切关系。为此,就舟山市海岛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与小城镇乡容镇貌文化提升,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海岛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在小城镇综合整治行动中的重要意义
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解决小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而对于小城镇现存的各类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综合整治行动特别强调保护发展,要以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有机更新,适度改造利用,使历史建筑重现生机与活力。
舟山小城镇形态、空间环境、建筑风貌等,具有特别的海岛文化风味。近十年来,舟山市小城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传统乡村文化在城市文化不断渗透之下逐渐被淡化,原本具有海岛地域特色的传统建筑正在被现代建筑所取代而走向落寞,传统乡村景观遭到了严重破坏,历史文脉所依托的物质载体正在不断消失。
目前,舟山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只有一个大鹏岛村。为此,我们必须认真正视乡村传统文化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的传承问题,要充分借助这次整治行动,让人们重新认识乡村传统建筑在打造小城镇特色风貌中的重要作用,尽力保护利用好海岛这些已十分少见的传统村落。
二、要妥善处理“新老旧”建筑在小城镇乡容镇貌中交相错杂现状
这几年,现代城市建筑文化不断地渗透于小城镇的乡容镇貌以及公共文化场馆等建设之中,特别是不少老乡村集镇中心建筑空间状态,不同历史年代建筑形态交相错杂,“新老旧”建筑文化并存现象十分复杂。
为此,在综合整治行动中,我们首先要尊重传统小城镇选址格局所蕴含的那种人与自然的和谐观,保护好祖先留下的那些十分珍贵的传统建筑,要立足于保持乡村海岛传统建筑文化特征,防止大拆大建,尤其是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这种直接或间接的破坏性建设行为,为子孙后代保留一些海岛传统建筑文脉,避免小城镇乡容镇貌整治建设的过度城市化。
三、要充分发挥近现代公共文化教育建筑在小城镇特色风貌建设中的作用
公共文化教育建筑是小城镇文化教育发展历程的一种物质文化记录,也是农村社会发展史的重要物证。新中国成立以来,舟山各乡村建设了不少公共文化教育设施,尤其是这几年,政府对小城镇公共文化场馆建筑投入很大,不少集镇中心都建起了休闲文化广场、体育文化健身场所以及文化礼堂等。
于此同时,小城镇中还有不少有着一定历史年限的公共文化教育场所,例如岱山东沙古街、定海岑港司前街、里钓山村、白泉十字街、普陀干施岙村等集镇乡村,都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公社时期建造的文化礼堂以及数量众多的乡村校舍。这些公共文化设施、校舍有的由于地处人口相对分散的村落,加上建造年代久远,设施陈旧,许多建筑闲置,甚至用途转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
在综合整治中,对于这些具有明显时代特征,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文化教育建筑,建议通过对其内部结构的适当改造,增加文化内涵,继续发挥文化、教育等功能,成为小城镇特色历史风貌的一大亮点。
(2017年1月3日浙江新闻客户端)